《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行政许可事项公开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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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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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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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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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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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登记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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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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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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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h最新版本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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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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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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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共同
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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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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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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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第十四条 申请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经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购买许可证:(一)经营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二)其他组织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第十五条 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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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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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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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等级证书(成立批准文件);
4、身份证;
5、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6、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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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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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第七条 申请生产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
(一)属依法登记的化工产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生产企业;(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三)有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还应当在仓储场所等重点区域设置电视监控设施以及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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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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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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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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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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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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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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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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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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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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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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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收费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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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收费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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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社会
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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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认为该事项公开:真实 〇是〇否 完整 〇是〇否 准确 〇是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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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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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认为该事项应:〇保留 〇取消 〇下放 〇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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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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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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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352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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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改办征
求意见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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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ssgbzq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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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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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