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490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18-06-21 15:45

 

苏公厅〔2018240

 

史仁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老年人因购买保健品而上当受骗”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按照省食安委有关部署要求,深入组织开展食药打假“利剑”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食品犯罪案件298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05名,年均分别增长26.9%和16.5%。

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主动加强与食药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开展打击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行动,着力将打击触角向源头延伸,有力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是强化线索摸排。针对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犯罪隐蔽性强的特点,各级公安机关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组织力量深入居民小区、乡村、公园、企业,多方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坚持主动衔接,提前介入,积极会同食药监、工商等部门梳理案件线索,联合经营、联手打击。20178月,南通市局崇川分局捣毁一个诱骗中老年顾客购买含有药物成分假劣保健品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二是突出打击重点。始终把打源头、摧网络、断链条作为遏制和震慑保健品犯罪的关键,集中优势力量,制定专门方案,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提升打击质效。2017年以来,我省无锡、苏州、南通、淮安、泰州等地先后成功侦办了一批利用电视、电话以及展会等形式,虚假宣传并销售伪劣保健品的网络大案。今年1月,无锡市局梁溪分局查获保健品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2人。经查,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肖某成立武汉福爱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伙同皮某林、谢某明等人冒用医师身份,通过微信、电话向被害人推销所谓治疗妇科、不孕不育、胃病的“千金妍膏滋”“蛇皮膏”“糊药”“熊胆粉”等保健品,涉案金额数百万元。三是紧密部门联动。不断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检法协调、警企合作等机制,推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2017年以来,根据国家食安办、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省公安厅会同省食药监局等8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破获案件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0余人。5月18日,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食药监局联合召开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就打击保健品欺诈犯罪中有关事实认定、证据把握、法律适用以及工作机制等方面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并形成统一意见。

当前食品安全问题仍较突出,严打严治食品违法犯罪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采纳您的建议,紧紧围绕建设“健康中国”大局,始终保持对食品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强化宣传引导。以“江苏警方”“江苏公安微警务”等公安机关受众面广的媒体公众号为平台,加强保健品典型案例的社会面宣传。以推进社区网格治理工作为依托,发动基层派出所会同居民委员会、老年人协会、消协等单位,深入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举行各类宣传活动,面对面解答疑惑,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正确识别假劣保健品,提高人民群众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二是强化破案打击。牢固确立办大要案件的工作导向,始终将斗争矛头、打击重点指向保健品职业犯罪、团伙犯罪,对准背后的利益获得者,深度经营、一追到底。特别是针对行政执法部门难以查处的跨区域、流窜型、网络型案件,积极提前介入,充分履行职责,深化公安机关相关侦查手段应用,坚决彻底铲除保健品犯罪网络。三是强化协作配合。主动加强与食药监、工商部门的沟通协作,适时共同开展联合行动,打击犯罪、整治市场。加强与保健品、互联网企业的沟通联系,共享信息资源,研判犯罪形势和规律特点,实施精准打击。四是强化源头治理。针对打击保健品犯罪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及时堵塞漏洞、清除隐患,着力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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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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